日期: 2023-07-17 浏览量:1187 来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编辑:吴旭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2023年细河区招聘退役军人服务社会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和工作安排,我们将开展2023年细河区招聘退役军人服务社会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7月19日(星期三)6:00。
地点:阜新市细河区医院。
集合时间地点:2023年7月19日5:40在细河区人民武装部院内集合完毕。
二、参加体检人员的范围
根据《公告》规定,依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具体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023年细河区招聘退役军人服务社会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300元,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请应聘人员自备现金。
五、体检要求
1.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
2.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清淡饮食;
3.近视的应聘人员自备眼镜,可按照矫正后视力进行检查;
4.体检时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禁水,禁止吸烟;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提前告知工作人员,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勿做X光检查,待适合时补检;
6.应聘人员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家属等不得随同应聘人员进入体检医院;
7.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8.体检完毕以后,把体检单交给体检分诊处。
联系电话:0418-6674185
附件:2023年细河区招聘退役军人服务社会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2023年细河区招聘退役军人服务社会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1).xlsx
细河区招聘退役军人服务社会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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