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12-05 浏览量:227 来源:细河区人社局 责任编辑:吴旭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1.事项名称:缴费人员增减申报(机关事业单位);
2.事项简述:参保人员发生工作调出、辞职(退)、解聘、开除、参军、上学、服刑、失踪等变化时,应从停薪或失踪之月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人员中断缴费业务;中断缴费人员重新在参保单位恢复工作的,应从起薪之月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人员恢复缴费业务;
3. 办理材料:
(一)提供辞职、失踪、入职、调令、任职文件等对应材料;
(二)调入人员需提供本人新单位工资审批表;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业务申报项目表
4.办理方式:
(一)窗口办理;
(二)网上办理,业务办理网址:https://www.lnzwfw.gov.cn/
5.办理时限:符合条件即时办理
6.结果送达:网上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无收费;
8.办事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7:00 (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9.办理机构及地点: 阜新市细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会保险服务部;办理地点为阜新市细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27;
10.咨询查询途径:0418-6325978;
11.监督投诉渠道:0418-6325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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