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12-18 浏览量:203 来源:细河区人社局 责任编辑:吴旭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1.事项名称: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2.事项简述:
本事项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参保单位应自批准成立之日起 30 日内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3.办理材料:
填报《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申请表》(表 1)一份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有关职能部门批准单位成立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三)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法人任职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范围认定表(四家联审表);
(七)人员花名册(加盖单位公章);
(八)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4.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5.办理时限:符合条件即时办理
6.结果送达:采取当面送达方式;
7.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收费;
8.办事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7:00 (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9.办理机构及地点: 阜新市细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会保险服务部;办理地点为阜新市细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27;
10.咨询查询途径:0418-6325978;
11.监督投诉渠道:0418-6325977.
主办单位: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25号 邮编:123000 Email:xhqdzxxw@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080号
辽ICP备2020015509号 网站标识码:2109110001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3965004 网站举报邮箱:xhqdzxx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