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河区2021年中央及省级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的公告

日期: 2021-09-09 浏览量:80 来源:区乡村振兴局 责任编辑:王宝新 文字大小:

2021年中央财政下达细河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2万元,省级财政下达72万元,共计114万元已下达我区。

根据《关于尽快落实2021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阜乡振发[2021]3号)、《关于尽快落实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阜乡振发[2021]4号)精神,按照文件要求,此项目资金必须用于在项目库中项目,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将此笔补助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1、四合镇环境卫生整治项目37万元;

2、河东村饮水安全项目9万;

3四合镇四合镇光伏发电项目58.35万元;

4、细河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及贴息项目5万元;

5、细河区防贫保保险项目4.35万元;

6、细河区“雨露”计划项目0.3万元。

特此公告。

阜新市细河区乡村振兴局

2021年9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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