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河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度报告

日期: 2021-01-08 浏览量:177 来源:区民政局 责任编辑:王宝新 文字大小: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细河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核心理念的重要体现,紧紧围绕政府最重视的民生工程、群众最关注的基本生活这条主线,始终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民政工作的第一要务。公开民政工作信息,保障民众的各项知情权,加强与百姓的有效沟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强化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完善各项制度,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保障信息公开有序开展

根据《条例》要求,我局成立由局长、分管副局长,各科室负责人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并安排办公室专人收集、上报工作动态与区政府、市民政局进行对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协同抓、专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及时更新补充公开内容,方便全区查询民政信息,便捷的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

(二)强化制度建设,促进信息公开规范运行

建立健全以局各科室提供信息为基础,由办公室具体承办人收集、上报,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完善内部沟通协调机制,确保各类信息按规定程序公开,及时公开。对涉及民政业务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全面收集整理后,按照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切实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一步发挥政府信息平台宣传民政和服务群众的窗口功能。

(三)强化宣传载体,政务公开形式多样

近年来,我局建立了以辽宁民政、阜新市政务服务网站、细河区政府门户网站为主体,以公众号、微信、QQ群等为辅的民政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有效满足了各类群体对政府信息查阅利用的要求。2020年我局及时有效的主动公开信息56条,主要包括政务动态、便民服务、民生保障资金发放等信息。区政府采用25条、公示2条。

()强化公开重点,确保公开取得实效

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为了推进各项政策公开透明运行,提高为民服务能力,始终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按照区里统一部署,我局对民政行政职权作了进一步梳理,着重做好特困供养、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婚姻登记等内容的信息公开,制作重点事项办事指南和工作流程,大力推进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4(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

 +23/-10

 187(截止2020年末法人登记证总数)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一定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管理制度还没落实到位;三对公开的时效性认识不足。

 针对上述问题,2021年我们将在信息公开的深度和时效性等各方面进一步严格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增强工作主动性,形成工作合力,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重点突出政务动态、便民服务、民生保障资金发放等方面的举措、成效和典型事例;注重政务信息时效性,进一步加快信息收集、审查、发布速度,对老百姓关注的重大、热点事件公开不滞后。

 3、进一步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充分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突出公开重点、热点,使信息公开更加深入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细河区民政局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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