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3-04 浏览量:347 来源:区政府办 责任编辑:王宝新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细河区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的有关要求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19年,细河区政府办公室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并下发了《细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关于印发2019年“5.15”政务公开活动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强化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以制度建设促进工作落实,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以及区政府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信息。
细河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全面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后制定并完善《细河区政务公开指南》、《细河区政务公开目录》、《细河区政务舆情回应制度》等,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强化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以制度建设促进工作落实,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以“5•15政务公开日”为契机,围绕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组织开展了“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深入群众开展大型户外政策咨询。全区26个部门、200余人参与其中。参与群众达3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悬挂条幅30余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1 | 1 | 1 |
规范性文件 | 5 | 5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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