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财政局关于转发《2026年全省性及省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的通知

日期: 2026-04-23 浏览量:79 来源:辽宁省财政厅网站 责任编辑:易琳 文字大小:

市直各部门、单位及直属机构,各县区财政局:

为切实做好2026年非税收入管理工作,依法依规组织征收非税收入,现将《2026年全省性及省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转发给你们,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644号)规定,新增公办幼儿园保育费项目,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二、结合国家和省最新政策规定,更新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文化事业建设费等非税收入项目政策依据。

执行过程中若有项目增加、减少、调整的,以国家和省级财政部门现行有效文件为准。

附件:2026年全省性及省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xlsx


 阜新市财政局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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