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4-21 浏览量:15 来源:细河区卫生健康局 责任编辑:易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2026年4月,经细河区卫生健康局研究决定,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等文件要求,对3家医疗机构备案凭证、执业许可证进行注销。注销医疗机构名单、法定代表人、地址、备案凭证编号、执业证编号、注销原因等信息在细河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1、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基本信息:
名称: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卫生所
法定代表人:陈秋鹏
地 址:开发区育红路40#
备案编号:2109110903020
注销原因:未通过校验
2、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基本信息:
名称:阜新细河百象口腔门诊部
法定代表人:刘月
地 址:细河区解放大街北段1-6门
备案编号:PDY00018821091117D1522
注销原因:未通过校验
3、注销医疗机构备案凭证基本信息:
名称:阜新细河仲厦中医诊所
法定代表人:隋月
地 址:细河区东风路枫涛小区4号楼117-18门网点
备案编号:PDY00017521091117D2182
注销原因:申请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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