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河区被列入2021年全省21个大气污染重点区域任务验收销号意见公开公示

日期: 2026-01-23 浏览量:73 来源:市生态环境细河分局 责任编辑:易琳 文字大小:

《阜新市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细河区被列入2021年全省21个大气污染重点区域任务已整改完成,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现予公示见附件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个人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与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监督电话:0418-6325109

邮寄地址:阜新市细河区科技大街99号

邮政编码:123000

附件:细河区被列入2021年全省21个大气污染重点区域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细河区人民政府

                                              2026123

 

   附件

 

细河区被列入2021年全省21个大气污染

重点区域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按照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组建验收组,依据《关于做好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于2025年1月对阜新市落实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细河区被列入2021年全省21个大气污染重点区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督察指出的问题

细河区国控东苑监测站点PM2.5年平均浓度为42微克/立方米,被列入2021年全省21个大气污染重点区域(细河区)

二、责任单位采取的工作举措

(一)2021年12月底,细河区完成散煤替代1000户以上。

(二)2021年11月底,完成阜新杰超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

(三)对细河区国控东苑监测站点周边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开展检查,严厉打击经营性餐饮油烟直排等违法行为。

(四)加强对细河区东苑小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监督管理,增加洒水作业频次,有效防控扬尘污染。

(五)细河区政府购置湿式清扫作业设备,加大清扫喷淋频次,减少扬尘污染。

三、整改任务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2021年细河区完成散煤替代1052户,其中煤改电完成774户、拆迁完成200户、集中供暖完成78户。

(二)阜新杰超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2台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计划投资2400万元,4台75吨/时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和1台90吨/时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截至2021年11月底项目按计划完成改造。

(三)切实解决国控东苑监测站点周边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餐饮油烟直排污染问题。细河区综合执法局走访排查国控东苑监测站点周边重点餐饮网点33户,均设置油烟净化器。重点检查油烟设施使用情况,已全部按规定正常开启油烟设备。通过夜间巡查,取缔流动露天烧烤摊点5户。联合区生态环境、市场、公安、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共同走访现场进行餐饮油烟治理,落实属地化责任管理,研讨解决方案,及时协调、解决发现的餐饮油烟污染问题。强化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油烟污染,形成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切实加强对餐饮油烟问题的日常监管。

(四)加强细河区东苑小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监督管理。开工前细河区综合执法局要求施工单位夯实企业主体责任,现场设置围挡,配备洒水车、雾炮等扬尘管控设备。施工期间,细河区综合执法局严格执行日常巡查监管,检查采取洒水降尘等作业情况,确保达到环保要求。该小区于2021年末基本改造完成,已无施工扬尘隐患。

(五)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重点对东苑小区及周边道路严格实施机械化“全天循环湿扫”作业,提高街路机械化湿扫频率。购置新型雾炮机开展喷洒工作,增加作业频次,有效防控扬尘污染。

、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要求

国控站点周边部分平房区尚未实现光热+清洁能源全覆盖取暖期早晚时段对我市大气污染影响较大。

下一步以保障重点时段空气质量为重大契机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细河内工业企业监管严厉打击超标排放企业。二是针对完成燃煤锅炉超低改造的企业持续开展回头看工作。三是对辖区范围全部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餐饮油烟直排污染问题进行排查治理。四是对辖区建筑施工现场实施扬尘管控工作。五是对辖区道路提高机械化清扫率,重点时段增加雾炮机喷洒作业频次。

验收结论

通过以上实施整改措施细河区2021年改善国控东苑点位空气质量完成整改目标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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