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法证件注销的公告

日期: 2026-01-22 浏览量:74 来源:细河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易琳 文字大小:

兹有我局5名执法人员因业务调整、退休、死亡等原因不再从事执法工作,现声明该执法人员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予以注销。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

1.姓名:葛帅,性别:男;执法证件号:06090419022;发证时间:2022年1月;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所在单位:阜新市细河区农业农村局;颁发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

2.姓名:周玉红,性别:女;执法证件号:06090419020;发证时间:2025年1月;有效期至:2027年11月30日;所在单位:阜新市细河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颁发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

3.姓名:李颖,性别:女;执法证件号:06090419012;发证时间:2025年1月;有效期至:2027年11月30日;所在单位:阜新市细河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颁发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

4.姓名:崔福林,性别:男;执法证件号:06090419005;发证时间:2025年1月;有效期至:2027年11月30日;所在单位:阜新市细河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颁发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

5.姓名:郭凯,性别:男;执法证件号:06090419053;发证时间:2025年1月;有效期至:2027年11月30日;所在单位:阜新市细河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颁发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

以上相关人员不得持该行政执法证件从事行政执法行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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