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7-16 浏览量:69 来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易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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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细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阜新市细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阜新市细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阜新市阜新市细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镇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城镇建设、村镇建设、建筑市场发展、房产开发建设市场发展、勘察设计市场发展以及建筑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贯彻执行城镇建设的政策、规划,牵头组织对城镇建设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编制下达城镇建设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论证储备城建项目;对全区城镇建设情况进行综合与统计分析。参与城镇修建性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等工作。
(三)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住宅与房产业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区住房中长期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住宅与房产业的行业管理,指导规范房产市场;指导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方针、政策,制订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对象的审核、备案、分配、管理等工作。
(五)承担规范全区房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产市场的责任;拟订房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定房产开发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区物业管理行业的政策指导、监督;负责老旧住宅小区改造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负责全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建筑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区建筑活动。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七)负责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八)拟订全区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参与村镇规划建设监督检查,负责试点镇建设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镇、村)的申报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指导新型城镇化、宜居乡村建设工作;承担贫困农户危房改造的指标任务,拟订全区村镇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的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
(九)指导全区城市建设市政、园林、环卫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城市道路、桥梁、园林、环卫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并监督实施,配合做好区内的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维修、养护工作,负责城市垃圾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道路的防汛、桥梁除雪等公益性工作;
(十)负责全区燃气行业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实施全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燃气安全意识。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对开展城镇管理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
(十二)负责在辖区内依法行使经省政府批准纳入城镇管理执法范围的区容环境卫生、城镇规划、城镇绿化、市政、公用事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十三)负责组织全区性城镇管理执法活动;负责制定城镇管理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负责全区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管理、执法证件管理、服装标识管理、执法文书管理。
(十四)负责辖区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发放;定期进行抽查和监测,确保城市排水设施安全运行。
(十五)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监督国有资产的运营;负责财务审计、本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本系统内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十七)负责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阜新市细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细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二部分 阜新市阜新市细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388.49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8.4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388.49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50.79万元;
2.项目支出337.70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4个,涉及资金337.70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减少3094.73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财政预算收支减少。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阜新市细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阜新市细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阜新市细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具体为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阜新市细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阜新市细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阜新市细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4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4个,涉及资金337.70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2025年阜新市细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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