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5月工伤认定结论的公示

日期: 2025-06-24 浏览量:246 来源:细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张庆鹏 文字大小: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8〕150号)规定,现将2025年5月工伤认定结论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本公示期为7天,本公示发布后,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细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并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8-6325978

附件:2025年5月工伤认定结论公示名单

序 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用人单位单位意见申报时间认定时间受伤害部位认定依据认定结论
1芦凯1988.3.15阜新市细河区源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同意申报工伤2025.4.152025.5.30踝及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认定工伤
2阚风1980.9.29阜新大红门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同意申报工伤2025.5.72025.5.30《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认定工伤
3于献1971.10.23阜新市细河区东苑小学同意申报工伤2025.3.202025.5.30踝及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认定工伤
4赵洪文1970.2.17阜新市新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同意申报工伤2025.5.202025.5.30踝及脚,跖部(距骨、舟骨、跖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认定工伤

 

细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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