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1-26 浏览量:126 来源:细河区民政局 责任编辑:张庆鹏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序号 | 违法行为 | 违反条款 | 法定依据 | 处罚种类 | 裁量 阶次 | 适用条件 | 具体标准 | 实施机构 | 处罚对象 |
1 |
养老机构存在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九)项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第九项:养老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民发( 2023)37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
现场处罚 | 从重一级 | 违反严格用电管理:使用电褥子 | 罚款100-300元 | 细河区 民政局 | 养老服务机构 |
从重一级 | 打火机、火柴、香火(贴标签)、刀剪没有集中管理。室内吸烟 | 罚款100-300元 | 细河区 民政局 | 养老服务机构 | |||||
从重一级 | 应急预案没有做到定人定位;紧急疏散时,失能半失能人员没有疏散小组协助疏散的。 | 罚款100-300元 | 细河区 民政局 | 养老服务机构 | |||||
从重一级 | 电热器具(设备)及大功率电器未与可燃物品保持安全距离;被可燃物覆盖;超负荷用电, 私拉乱接电线 | 罚款100-300元 | 细河区 民政局 | 养老服务机构 | |||||
从重一级 | 未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轮椅集中停放、充电场所, | 罚款100-300元 | 细河区 民政局 | 养老服务机构 | |||||
从重二级 | 养老机构未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电气设备,使用“三无”产品 | 罚款300-500元 | 细河区 民政局 | 养老服务机构 | |||||
从重二级 | 消防通道堵塞 | 罚款300-500元 | 细河区 民政局 | 养老服务机构 | |||||
从重三级 | 其它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 处500以上3万 元以下罚款。 | 细河区 民政局 | 养老服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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