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4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公示

日期: 2024-11-01 浏览量:209 来源:细河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张庆鹏 文字大小:

根据我区实际工作情况,现将2024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予以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脱贫人口乡村保洁公益岗项目。计划投入资金5.4694万元,用于脱贫户农村公益岗位补贴。预计设置农村公益岗位10个,农村公益岗位实行小时制,按月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30元、每人每年309.4元意外伤害保险费。该项目由四合镇政府实施。

2.细河区“雨露”计划项目。投入资金0.9万元,全国防止返贫监测系统中现有就读中高职学生3人,按照原建档立人口中就读中高职学生每年每人补助3000元进行补贴。该项目由四合镇组织实施,做到应补尽补。

3.实施设施农业项目。投入资金26.9306万元(其中省级衔接资金23.6306万元),以入股的形式实施四合镇设施农业项目,按照入股比例进行固定收益分成。由下洼子村属企业辽宁壮大农业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推进项目建设、后期管理维护等工作。四合镇政府作为扶贫主体,负责协调下洼子村配合做好项目建设、合同拟定、项目收益分配等相关工作,并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项目资金参照《辽宁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辽财农规〔2021〕4号)要求,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辽财农〔2022〕104号)进行管理。

现将调整后的2024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如对计划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监督举报电话:0418-3965067  12317

电子邮箱:nongban5067@163.com

:张月

 址:阜新市中华路25号



 细河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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