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9-04 浏览量:89 来源:细河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张庆鹏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省以上衔接资金下达情况及使用要求
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 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农〔2024〕87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辽财农〔2022〕104号)和《关于2020年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农村贫困劳动的通知》(阜人社〔2020〕22号)及《转发省扶贫办关于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落实补助的通知》要求,制定资金使用计划。
二、具体项目安排及资金分劈情况
2024年省级衔接专项资金30万元《关于下达 2024 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省级直达)资金指标的通知》(辽财指农〔2024〕132号),对照《2023年度全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考核工作方案》中县财政预算衔接资金投入情况考核得分要求,申请区本级配套资金3.3万元,总计资金使用33.3万元。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拟实施以下3个项目:
1.脱贫人口乡村保洁公益岗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0.9388万元,用于脱贫户农村公益岗位补贴。预计设置农村公益岗位20个,农村公益岗位实行小时制,按月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30元、每人每年309.4元意外伤害保险费。该项目由四合镇政府实施,于10月底前完成。
2.细河区“雨露”计划项目。投入资金1.5万元,全国防止返贫监测系统中现有就读中高职学生5人,按照原建档立人口中就读中高职学生每年每人补助3000元进行补贴。该项目由四合镇组织实施,如2024年9月份有新入学的学生,要及时确定补助对象,做到应补尽补。
3.实施设施农业项目。投入资金20.8612万元(其中省级衔接资金18万元),以入股的形式实施四合镇设施农业项目,按照入股比例进行收益分成。由下洼子村属企业辽宁壮大农业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推进项目建设、后期管理维护等工作。四合镇政府作为扶贫主体,负责协调下洼子村配合做好项目建设、合同拟定、项目收益分配等相关工作,并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项目资金参照《辽宁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辽财农规〔2021〕4号)要求,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辽财农〔2022〕104号)进行管理。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上述项目需由项目实施单位负责,申请纳入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并按规定时间建设完成。
2.雨露计划和公益岗项目如有资金结余,由四合镇政府负责,将全部结余资金入股设施农业项目。
3.上述项目中如项目计划与项目实际可操作性略有偏差,由四合镇政府负责,根据实际情况对该项目内容进行调整。
4.由于省农业农村厅至今未下发《2024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因此2024年区级配套资金对照2023年度绩效评价方案配套3.3万元,如2024年上级文件下发后有改动再按照实际情况调整。
细河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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