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7-19 浏览量:104 来源:细河区住建局 责任编辑:张庆鹏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细河区建筑业企业: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阜新市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证书换领二级资质证书时,请登录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示公告)下载《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及注销申请表》、《企业注销申请书》及《法人授权注销书》,按照内容填写后携带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一并报送。市住建局审核材料齐全,资质有效,即可当场出具同意换领意见。企业取得同意换领意见后自行在辽宁政务服务网(证书换领)处按要求申报。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换领”获辽宁省住建厅批准并生成新资质证书时,原资质失效作废,由市住建局自动注销。企业也可以电话形式告知市住建局办理注销,尽快完成平台信息更新。
三、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换领相应资质证书的,逾期自动作废。
四、企业申请换领资质应将所有可换领资质一并申请换领。
五、阜新市核发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预拌混凝土专业不分等级、模板脚手架专业不分等级资质有效期统一延至2024年12月31日,无需重新发证。
材料报送地点: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阜新市细河区北新路119号)
联系人:任瑾
联系电话:0418-3308020
阜新市细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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