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5-17 浏览量:355 来源:细河区人社局 责任编辑:吴旭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1.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
2.事项简述:已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可申领丧葬补助金,标准为3个月的基础养老金
3.办理材料:
(一)《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
(三)法定继承人身份证及银行账户信息。
4.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5.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6.结果送达:当面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8.办事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7:00 (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9.办理机构及地点:参保人员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
10.咨询查询途径:0418-6325978
11.监督投诉渠道:0418-6325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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