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预算

日期: 2023-03-02 浏览量:210 来源:区应急局 责任编辑:吴旭阳 文字大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阜新市细河区应急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细河区应急局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细河区应急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阜新市细河区应急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指导、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组织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具体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管理和考核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负责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综合分析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定期通报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

  3.依法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4.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经区政府授权,依法组织调查处理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5.承担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负责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工作。建立全区重大危险源数据库信息系统,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6.依法实施有关安全生产许可事项,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监管。

7.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有关特种作业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创建安全社区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

8.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责用人单位(煤矿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落实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开展粉尘、热害、高毒物质等职业危害防范治理,依法对职业危害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9.推进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细河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

二、阜新市细河区应急局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附件:2023年阜新市细河区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三、阜新市细河区应急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细河区应急局2023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细河区应急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支出。阜新市细河区应急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88.33万元。

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29.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9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22.39万元。医疗保障支出增加1.47万元。

(二)关于阜新市细河区应急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①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幅度为0

②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

(三)阜新市细河区应急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细河区应急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

(四)阜新市细河区应急局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应急局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阜新市细河区应急局2023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2023年阜新市细河区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