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第三十四中学招生政策

日期: 2022-05-30 浏览量:240 来源:细河区教文旅局 责任编辑:丁一 文字大小: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秋季学校招生工作,在疫情期间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顺利完成招生工作。根据阜新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以及细河区教育局有关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规范办学行为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解决好招生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切实维护每一位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入学秩序,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招生政策、招生办法适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监督。

二、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按划定的学区就近入学,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

三、学生入学条件

符合我校学区划分范围的2022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学区范围为巩家洼子村、东洼子村、碱巴拉荒村、河东村、河西村、黄家沟村、太平沟村。)

四、招生的相关事宜

1、适龄儿童或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学区证明材料,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按照学校指定的时间、地点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学校完成学生信息采集和材料审核工作。8月24日前汇总登记人数并报细河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8月31日新生报到,并办理报名手续。9月30日前,完成新生学籍审批。

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等特殊需求的政策解读

延缓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暂缓入学手续,并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休学:学生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可以申请休学,休学条件和程序:

1)由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填写休学申请,向学校申请休学。

2)因病申请休学的,应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病历及医疗收费发票等;因其他特殊原因休学的,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学校认真核实学生休学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条件后,签字盖章后报所属县区教育局审批。

4)对于同意休学的,由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休学申请(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照片);不符合条件的,由学校做好解释工作;

5)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学生休学期限一般为1学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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