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河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组织机构和职责

日期: 2022-07-16 浏览量:548 来源: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责任编辑:徐杨 文字大小:

一、组织机构

  长:塔明生局长(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全面工作)

副组长:刘士军副局长(具体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的全面工作,防疫物资的配置与发放,健全和完善营养改善计划的管理制度和校园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管理机制,保障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顺利开展。)

  员:沈勤勇 (营养改善计划档案资料、对食堂饭菜质量、价格、安全卫生进行监督。)

李彦 (营养改善计划档案资料、对食堂饭菜质量、价格、安全卫生进行监督。)

蔡丹 (营养改善计划档案资料、对食堂饭菜质量、价格、安全卫生进行监督。)

各学校校长(各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工作,抓好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的安全。)

二、成员工作职责

学生营养餐的供应是一项细致、也存在一定风险的工作,各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班主任、每个学生都是相关环节的安全防范第一责任人,特别是疫情防控工作更要尽职尽职,要按要求规范操作,全校职工更要共同关注、关心、支持这项工作正常开展,否则将追究个人责任。

三、举报电话:3958126

供餐企业:阜新富百年餐饮有限公司

食品安全责任人:王军利

供餐签约人;赵久江

托餐单位:细河区玉龙小学

          细河区四合镇中心小学

          细河区四合镇蒙古族小学

          细河区民族街教育集团(北校区)

供餐企业:阜新市御龙湾温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食品安全责任人:王小杰

供餐签约人;冯立军

托餐单位:细河区民族街教育集团(西校区)

供餐企业:阜新市众汇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食品安全责任人:王波

供餐签约人;李东颖

          细河区民族街教育集团(主校区)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