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2020年决算

日期: 2021-08-13 浏览量:34 来源: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责任编辑:王宝新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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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教文旅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教文旅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教文旅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教文旅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改革与发展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区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改革与发展规划。

(二)负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全区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区属学校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全区教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

(四)负责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监测全区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区内外对细河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基建投资政策。

(五)负责统筹全区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统筹管理基础教育、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实行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六)拟订语言文字工作政策,编制全区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七)统筹管理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八)指导全区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负责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拟订职业教育发展政策和教学指导文件。统筹指导继续教育。

(九)承担全区教育督导实施工作,开展教育评估监测,承担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指导全区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美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劳动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和学校安全工作。

(十一)推进全区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二)负责贯彻落实辽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统筹管理招生考试工作。

(十三)统筹管理全区教育方面的区内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指导全区各类学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干部教育工作和统战、群团工作。负责区属学校党的建设、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统战工作。按分工负责区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管理或协助管理区属学校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负责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落实工作。

(十五)负责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拟订毕业生就业政策。

(十六)管理全区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指导区文化、旅游、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和品牌推广,促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及市场推广,制定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十七)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十八)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十九)指导、推进全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体育行业信息收集与发布工作。

(二十)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二十一)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旅游、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发展。

(二十二)指导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负责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全区文化产业经济运行监测。

(二十三)负责指导、协调全区不可移动文物(包括附属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研究及勘探发掘等工作。

(二十四)负责可移动文物及社会文物管理保护等工作。

(二十五)指导、管理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对外及对港澳台文化旅游和体育交流活动。

(二十六)拟订全区体育工作有关政策,研究编制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推动全区体育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全区体育领域科研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二十七)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八)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全区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与布局,组织全区综合性体育竞赛,组织参加重大体育比赛工作。

(二十九)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负责体育外事工作,开展体育合作交流工作。

(三十)负责本机关的安全、保密等工作。

(三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等部门拟订。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教文旅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第三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教文旅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875.99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75.99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5.99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527.41万元,增长60.2%,

(二)支出总计875.99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18.6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6.4%。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9.8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1.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7.74万元。

2.项目支出557.3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3.6%。主要包括工作建设项目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527.41万元,增长60.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75.9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8.61万元,项目支出557.3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27.41万元,增长60.2%,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6.4%,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63.6%。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75.99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8.21万元,占9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5万元,占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22万元,占0.9%;住房保障支出3.32万元,占0.3%。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8.21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108.66万元,主要是工资津贴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9%。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7.50万元,主要是项目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0.2%。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5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3.06万元,主要是离退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3%。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19万元,主要是2.7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XX%。

3.卫生健康支出7.22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7.22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6%。

4.住房保障支出3.32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3.32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5.9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8.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67.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阜新市细河区教文旅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66万元,比上年增加5.17万元,增长4.7%。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二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教文旅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2020年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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