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9-09 浏览量:571 来源:细河区政府 责任编辑:王宝新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四合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六家子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市直驻区有关单位:
按照阜新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调整确定阜新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的通知》要求,决定成立细河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上级有关商事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负责全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研究制定、审议、修订全市商事制度改革工作相关制度和办法;研究推进相关重大事项的改革;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是“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协调部门。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牛正民 副区长
副组长: 唐尚辉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 张 浩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闫凤宇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郑会清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白 松 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副局长
陈士玲 区科技局副局长
邢 程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丁欣鑫 区民政局副局长
刘凤久 区司法局副局长
万术华 区财政局副局长
高 锋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 源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葛 帅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爱国 区商务局副局长
卜庆民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陈洪广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齐 蕊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 潋 区统计局副局长
李 杨 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副局长
秦 勇 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
刘 岩 细河公安分局政治部主任
刘 洋 市自然资源局细河分局副局长
王 效 市生态环境局细河区分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齐蕊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批。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负责落实本单位职责任务的协调工作。联络员发生变化的,调整后的联络员相关信息应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单位: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25号 邮编:123000 Email:xhqdzxxw@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080号
辽ICP备2020015509号 网站标识码:2109110001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3965004 网站举报邮箱:xhqdzxx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