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2-17 浏览量:475 来源:区司法局 责任编辑:王宝新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区司法局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 1 名分管领导及 1 名专员负责,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强化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以制度建设促进工作落实,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遵循“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原则,对政府信息进行属性选择和保密审查,既保障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及时公开,又确保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以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和职责,在区政府门户网站、V细河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其中,部门动态21条,机构职责1条,预决算2条,年度报告1条。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主要是涉密的社区矫正业务及向上级请示信息。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5 | 4.2198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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