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预算

日期: 2019-11-21 浏览量:262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王宝新 文字大小:

 

阜新市细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阜新市细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职务任免与升降、奖惩、培训、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职位聘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促进就业服务工作,拟订并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实施就业援助制度;负责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等。
3、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促进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措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流动调配工作。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人事工资科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细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阜新市细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二、阜新市细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阜新市细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三、阜新市细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细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细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细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682.93千元。
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减少2428.76千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428.76千元;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762.84千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651.30千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14.62千元。
(二)关于阜新市细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千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千元,公务接待费0千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千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千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千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
(三)阜新市细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细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68.40千元。
(四)阜新市细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细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预算为0千元。
(五)阜新市细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未制度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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