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河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解读

日期: 2020-06-23 浏览量:849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徐杨 文字大小:

细河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民发〔201988文件精神,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全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辽民发20206号)文件要求区政府决定在玉龙、玉丰、玉新三个街道(6个试点)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充分发挥政府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主导作用和政策支撑作用,认真履行规划引导、政策扶持、行业监管、保障服务等方面的职责,加大行业准入、资金、金融、财税等方面政策扶持力度,结合社会治理创新,突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障碍和瓶颈。

(二)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统筹利用各种资源,通过搭建平台、购买服务、公办民营、民办公助、股权合作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市场运作。积极培育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市场,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项目更加契合老年人需求。

(三)整合资源,融合发展。整合养老、医疗、残疾人照护、扶贫、网格化社会治理等资源力量,协同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创新。强化信息共享,推进部门信息互联互通,打破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边界,实现优势互补、融合发展。引导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的专业化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与机构养老服务、医疗服务融合发展。

(四)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在具备条件的社区探索开展多种形式试点,总结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具有示范性的典型经验,面向全区有计划、有步骤推广。扩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覆盖面,在确保政府兜底线、保基本的前提下,惠及更多有养老服务需求的老年人。

三、任务目标

7项具体任务。

1.建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资金保障机制

制定《细河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细则》,对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要求。加大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绩效管理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事业。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玉龙街道、玉丰街道、玉新街道

2.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采取集中培训、外出见学、拉练互检等形式,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力度。依托区职教中心,开展针对养老护理员、机构管理人员、社会家庭成员的护理知识和技能培训。鼓励引导高校和中职学校老年服务与管理、老年护理等专业或专业方向的毕业生到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就业。建立养老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奖惩机制,提升养老护理队伍职业道德素养。积极发挥相关老年社会团体、老年大学等资源优势,开发老年人力资源,为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提供养老服务培训,倡导互助养老模式。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区教文旅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局

3.持续推进和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

全面推行关于养老服务的国家、行业和省市标准。落实《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要求》(GB/T331682016)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设备配置》(GB/T331692016),按照相关标准,开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服务机构的设施、安全、管理、服务整改,加快形成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格局。进一步建立完善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激励机制。创新探索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社联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模式,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充分调动社会资源,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培育发展一批品牌化、连锁化、专业化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组织。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四合镇、玉龙街道、玉丰街道、玉新街道、六家子管委会

4、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与医疗卫生服务融合发展

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推进医疗资源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相结合,提高居家老年人获取医疗资源的便捷性。广泛建立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服务,2021年底签约服务率不低于50%。尝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对社区托养机构、日间照料机构以及居家老人的医疗服务支撑,积极开设老年家庭病床,就近就便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护理等服务,保障基本卫生服务项目覆盖社区全体老人。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持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相关医疗服务,包括预约上门服务、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四合镇、玉龙街道、玉丰街道、玉新街道、六家子管委会

5建立特殊和困难老年人兜底服务制度

开展失能的特困、低保、低保边缘、计划生育特殊困难老年人和其他失能的低收入空巢、留守等困难老年人筛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老年人口生活状况、健康状况、居住环境等基本情况和养老服务需求,建立动态管理数据库,实现资源统筹,促进养老供给侧与需求侧有效结合,为制定老年人分类保障和分层服务等相关政策措施、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精准服务提供依据。全面梳理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重度残疾老年人护理补贴、特困供养老年人基本生活和照料服务、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等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明确政府在养老服务中的职责,厘清相关责任单位任务内容;根据老年人的不同养老服务需求,明确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和服务质量要求,明确不同老年人的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方式,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四合镇、玉龙街道、玉丰街道、玉新街道、六家子管委会

6、优化城市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

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探索社区机构化模式,满足老年人不愿离家、不愿离开社区的养老服务需求。四合镇、各街道、六家子管委会要充分调动资源,通过改造利用社区现有的公共设施或闲置的物业资源,因地制宜地发展小规模、多功能、专业化的嵌入式养老机构,搭建起居家、社区与机构的桥梁,打通养老服务绿色通道,就近就便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居家照护、家庭病床、康复护理、精神关爱等专业化服务,实现机构养老专业化与居家养老亲情化的结合。培育专业化社会组织承接专项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低偿或有偿、公益创投等方式,支持专业社会组织和品牌养老企业嵌入社区为老年人提供短托、日托、健康、文化、娱乐、维权等基本社区养老服务,为居家老人提供助餐、助洁、助医、助浴、助购、助行等生活服务,以及康复保健、心理疏导、假期替换、喘息服务等专项服务。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四合镇、玉龙街道、玉丰街道、玉新街道、六家子管委会

7、探索居家和社区养老互联网+”服务应用模式

建设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依托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采取政企合作或购买服务等方式,借助社会力量建设智慧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平台主要提供三方面服务:一是为各类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单位提供数据支撑和线上接单、线下派单服务;二是通过平台开展线上信息管理、查询、统计、补贴发放、在线申请、监管等服务;三是为老年人提供应急救援、家政预约、信息提示等线上线下服务,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需求,提高社会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进一步拓展信息化服务覆盖面。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区卫健局、四合镇、玉龙街道、玉丰街道、玉新街道、六家子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成立细河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区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各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试点工作组织实施、跟踪指导、绩效考核等各项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协作

建立完善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业务指导职责;财政部门要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切实保障改革试点工作的专项经费。其他部门要各司其职,及时解决改革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形成分工协作、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纳入规划,完善措施

区政府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列为发展服务业重要推进领域,不断完善符合我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加大政府支持力度,优化养老服务业投资环境。

(四)筹措资金,加强监管

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鼓励引导社会力量资金投入,切实保障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资金充足。出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细则,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审计局等相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加强对上级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严格管控,严禁挪用和挤占。

(五)加强引导,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加强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的宣传,调动广大社会力量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坚定改革信心。

(六)强化考核,积极推进

区政府将改革试点任务分解到成员单位和街道,列入政府民生工程考核内容,推进落实。各街道和各成员单位要将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将改革试点任务分解并进行考核。

(七)总结经验,及时推广

区民政局牵头及时总结改革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通过示范效应,树立典型,带动全区又快又好地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工作。


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细河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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