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7-03 浏览量:4 来源: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 责任编辑:易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推进全省小剧场规范化建设、高质量发展,推进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建设取得新成效,助力辽宁全面振兴,制定本指导意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特色发展,立足地域文化、资源禀赋,彰显辽宁文化辨识度。推动小剧场成为艺术创新“试验田”、文化惠民“新窗口”、文旅融合“连接器”、城市文化“新地标”,为辽宁文旅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在优化小剧场布局基础上,建设定位清晰、特色鲜明、运营规范、效益良好的标杆小剧场5个。构建“原创+移植+改编”小剧场多元内容供给体系,推出艺术水准高、市场认可度高、具有辽宁标识的精品剧目10部。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培育专业化、品牌化运营主体20家,创新“剧场+”融合业态。力争“十五五”期间打造一批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示范小剧场与知名演艺品牌,形成具有辽宁风格的小剧场发展模式。
本意见所指小剧场,是指具有相对独立舞台和观众区、观众座席数一般在500个以下(含500个),以舞台艺术表演为核心功能,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室内专业演出场所,主要包括公益性与营利性两种类型。小剧场是繁荣文艺创作、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促进文化消费升级、推动文旅深度融合的重要载体和新型空间。
1.科学规划全域布局。小剧场布局与城市空间合理结合,突出重点区域,形成互补、协同发展的小剧场发展格局。支持沈阳、大连发挥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建设小剧场演艺集聚区和高品质演艺地标。推动其他各市合理布局小剧场,引导小剧场向文旅消费集聚区、文化街区、热点商圈、旅游景区、文创园区、高等院校周边等区域布局,形成与人口分布、消费需求、文旅动线相匹配的网状结构。
2.盘活存量提升设施。鼓励利用现有剧场、闲置厂房、仓库、商业综合体内部空间等改造建设小剧场,提升空间利用效率。转化利用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完善小剧场舞台灯光音响等演出设备,改善观众观演条件。在小剧场内外配套餐饮、购物、游乐等设施。
(二)深耕内容创作,打造辽字号精品
3.坚守地域特色根基。巩固提升二人转、相声、评书、脱口秀、东北小品等演艺形式,深度挖掘辽宁红色文化、工业文化、民俗文化、海洋文化,打造具有地域辨识度的原创剧目,擦亮地域文化IP。
4.丰富多元业态供给。主动适应年轻群体消费需求,大力培育沉浸式话剧、体验式音乐剧、环境戏剧、互动魔术、跨界融合演艺等新兴演艺形式,增强时代感与吸引力。
5.健全内容孵化机制。依托高等院校,设立省级小剧场剧本孵化与剧目共享中心,开展选题策划、剧本征集、编剧研修、作品打磨。鼓励国有文艺院团、艺术院校与民营机构、创作工作室合作,形成“原创+移植+改编”多元内容供给体系,推出一批接地气、传得开、留得下的精品剧目。
6.推广市场化运营机制。鼓励小剧场采取公建民营、民建公助、合作运营、委托管理等市场化运作方式,支持专业机构运营管理,提升专业化、精细化水平。培育引进品牌化运营机构,带动行业整体提质增效。
7.创新“剧场+”融合发展。开发驻场演出、定制演出、企业包场、会员服务等多元产品,拓展盈利渠道,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小剧场与餐饮、零售、文创、研学、剧本娱乐、夜间经济等业态融合,打造复合型文化消费空间。依托剧目IP开发文创、周边、潮玩等产品,提升产品附加值,推动演艺IP产业化发展。
(四)强化营销宣传,精准培育消费市场
8.聚焦核心客群传播。顺应消费升级新趋势,采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的方式,引导观众养成良好的演艺消费习惯,促进演艺消费市场良性发展。小剧场要注重加强与观众互联互动,增强观众粘性。聚焦核心客群的观赏喜好、消费习惯、传播偏好,推出适配产品与宣传内容。
9.用好新媒体传播渠道。充分依托抖音、小红书、微信视频号等新媒体社交平台,打造年轻化、互动化、场景化宣传矩阵,开展直播宣推、话题营销、达人探店,提升辽宁小剧场知名度与市场占有率。
10.惠民优惠引导消费。鼓励小剧场与票务平台合作设立售票专区,推出惠民票价等促销活动。通过发放小剧场惠民优惠券等方式,引导扩大演艺经济市场消费。
11.推动景剧深度融合。支持在重点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街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内建设或改造小剧场,开发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旅游演艺剧目,实现“白天观景、晚上赏戏”全天候旅游体验。
12.打造观演旅游线路。整合省内优质小剧场资源,设计推出“辽宁小剧场主题旅游线路”,联动旅行社、酒店、景区推出“观演+观光+体验+住宿”文旅套餐,激活文旅消费链条。
(六)健全人才体系,强化发展智力支撑
13.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推动省内艺术院校增设小剧场创作、表演、运营、营销、舞台技术等相关专业方向,共建教学实践基地,开展订单式、工作室制人才培养,夯实本土人才基础。定期举办专业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创作、运营、管理、营销综合能力。
14.优化环境推动引才。建立柔性引才机制,吸引国内外知名编剧、导演、制作人、运营管理人才以项目合作等方式参与。对在小剧场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团队给予激励。
15.健全监管服务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演出市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常态化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演出内容自审与行业监管,确保演出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守好意识形态安全底线。
16.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全面简化小剧场备案、演出审批、证照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推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一网通办”,建立绿色通道,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文旅行业营商环境。
17.推动资源共建共享。推动成立辽宁省小剧场联盟,实现资源互联、剧目互荐、票务互通、宣传联动、人才共享,降低运营成本,提升规模效应与市场竞争力。支持优质剧目在省内巡演、开展跨省交流,提升区域影响力。
18.强化智慧服务支撑。支持体现高新科技的小剧场建设,加大数字艺术、观演互动、智慧演艺等领域的研发创新。提升观演便捷度与服务智慧化水平。
各地要充分认识小剧场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把小剧场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用好科技、金融、财税、土地、人才等相关政策,协调解决小剧场建设中遇到的各种困难问题。
统筹文化艺术类专项资金,通过消费补贴、票房奖励、首演扶持、剧目孵化等市场化方式支持小剧场发展,不搞大水漫灌、不搞直接资金投入。落实小剧场运营主体小微企业税费减免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小剧场业态的信贷产品、融资服务,支持社会资本以股权投资、债权融资等方式参与,构建多元化投融资体系。
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小剧场发展政策、建设成果、优秀剧目和典型经验,提高社会认知度和参与度。积极推介辽宁小剧场品牌,讲好辽宁故事,展现辽宁风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小剧场建设的良好社会环境。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解释。
辽宁省标杆小剧场建设指南(试行)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设施完善 | 1.项目选址合理,设在人口密集、交通畅达、环境优良的文旅消费集聚区、热门商圈、旅游景区等。 |
2.建筑造型美观,设计风格鲜明,地域特色突出,具有文化艺术元素。 | |
3.门牌齐全,内容清晰,导引标识设置醒目。 | |
4.具有独立完整空间,座席数500个以下(含500个),舞台基础设施完善,有必要的灯光音响设备。 | |
5.室内外整洁卫生,与周边环境风貌协调统一。 | |
运营有序 | 1.常态化开展演出活动,年演出场次100场以上。 |
2.演出内容具有较高质量、鲜明特色,有效满足群众需求,形成品牌效应。 | |
3.积极引进高水平、高品质小剧场演出内容,每年5个项目以上。 | |
4.鼓励开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小剧场剧目创作,争取各级艺术基金资助;积极进行内容输出,力争参加国内重大艺术活动和国际交流演出。 | |
5.设立售票处,支持线上线下多种订票方式。 | |
6.建立演出团体或与演出团体稳定合作;鼓励建立创作团体或与其他文艺单位建立稳定合作关系。 | |
7.建立新媒体平台,能够提供演出信息宣传、演出推送、意见反馈等服务。 | |
8.经营咖啡厅、水吧、文创产品等多种便民业态或提供其他便民配套服务。 | |
9.鼓励公益性小剧场开展营业性演出项目、营利性小剧场开展公益性活动。 | |
管理规范 | 1.配备专职管理运营队伍。 |
2.制定剧场管理各类制度,认真执行到位。 | |
3.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
4.加强演出安全监管,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建立常态化应急处理机制。 | |
5.强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演出剧目内容严格把关。 | |
6.自觉接受当地党委政府在规划引导、市场监管、内容把关等方面的管理,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财政资助。 | |
三年内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认定为示范小剧场: 1.演出剧目涉及意识形态问题; 2.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 3.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4.经营过程中出现安全责任事故;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有关部门列入黑名单或市场失信主体; 6.在认定中存在谎报、瞒报、造假等情况。 | |
主办单位: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25号 邮编:123000 Email:xhqdzxxw@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080号
辽ICP备2020015509号 网站标识码:2109110001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3965004 网站举报邮箱:xhqdzxx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