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1-11 浏览量:231 来源:细河区教文旅局 责任编辑:丁一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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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中小学教师系列(讲师)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拟评人员登记表 | |||||||||||||||
单位:阜新市细河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公章) | |||||||||||||||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全称) | 学历 | 毕业院校 | 毕业时间 | 所学专业 | 继续教育任教学科 | 申报专业名称 | 现任技术职务 | 现任技术职务时间 | 申报职务 | 评审类别 | 是否申报乡村中级10年政策 | 备注 | |
1 | 刘颖 | 阜新市细河区职业教育中心 | 本科 | 沈阳大学师范学院 | 2009.07 | 小学教育 | 英语 | 中职英语 | 助理讲师 | 2017.12 | 讲师 | 正常晋升 | 否 | 派遣制 | |
2 | 张津也 | 阜新市细河区职业教育中心 | 本科 | 沈阳体育学院 | 2009.07 | 体育教育 | 体育 | 中职体育 | 助理讲师 | 2017.12 | 讲师 | 正常晋升 | 否 | 派遣制 | |
注:1.各单位对照报评材料填报表中信息后,必须由申报人核对无误后才能报送。县区汇总后要再次逐条审核并报纸质版和电子版。 | |||||||||||||||
2.各单位填表时必须严格按照范例格式填写,不允许修改表格顺序和内容。 | |||||||||||||||
3.高级教师评审答辩按照申报专业名称分组,专业名称必须由“阶段+专业”组成。校干和教研人员如申请“论文答辩”需在“备注栏”备注,且专业应为“XX教育管理”。因不备注“论文答辩”或填写专业错误导致的后果由申报单位承担责任。 | |||||||||||||||
4.因上报信息错误或未按要求填报导致的评审结果和制证信息错误,后果由申报单位承担责任。(曾多次出现单位填报姓名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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