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河区司法局

日期: 2023-12-29 浏览量:1021 来源:区司法局 责任编辑:张庆鹏 文字大小: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三)承办区政府规范文件的解释工作、承办有关区政府规范文件实施后的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部门实施区政府规范文件织开展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区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指导、监督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全民普法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区政府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对区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代理区政府行政诉讼和以区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区政府法律事务咨询等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协助落实区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九)组织实施司法行政系统政治机关建设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承担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法治建设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细河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为细河区司法局内设机构,规格为未定级。

(二)细河区司法局下设7个司法所,分别为四合司法所、玉新司法所、玉龙学苑司法所、玉龙中苑司法所、玉龙北苑司法所、玉丰东苑司法所、玉丰华东司法所。

  联系人:张立军

  联系电话:0418—396533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点: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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