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决算

日期: 2022-08-12 浏览量:313 来源:细河区卫健局 责任编辑:徐杨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确定的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和拟订区级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负责本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组织和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告卫生问题干预措施的实施,制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制订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环境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卫生安全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有关检测、调查和监督;负责传染防治监督;配合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宣传贯彻和技术咨询等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和落实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加强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规范、标准;执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实施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本药物目录制度,落实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落实生育政策,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和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组织实施城镇双无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发放工作;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有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落实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负责区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负责本地区人口基础信息统计上报和信息库管理建设工作。

3)承担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4)制定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落实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有关科研项目。指导本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负责拟订中医、中医中药结合、中西医结合的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5)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6)参与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细河区卫健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细河区卫生健康局

2、 细河区计划生育协会

 

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942.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922.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8.9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11.0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11.08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20.5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6%。主要是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20.98万元,降低1.07%。主要原因:本年度基本支出有所减少。

(二)支出总计1942.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91.5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72%。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8.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5万元。

2.项目支出1850.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5.28%。主要包括卫生健康支出、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75万元,降低0.09%。主要原因:本年度基本支出有所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51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20万元,降低97.5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59万元,项目支出1850.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5万元,降低0.0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1.0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7万元,占0.6%卫生健康支出1794.16万元,占99.07%;住房保障支出5.99万元,占0.33%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7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92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95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金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1794.16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69.87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2)公立医院支出70万元,主要是其他公立医院支出。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68.52万元,主要是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4)公共卫生支出785.5万元,主要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5)计划生育事务支出787.95万元,主要是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6)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2.32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5.99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5.99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0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31.08万元,主要是其他抗疫相关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7.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5万元,比上年增加1.66万元,增长29.1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卫生健康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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