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强基层街道乡镇、社区村屯对我市全民健身器材维护管理的建议》(79号)答复

日期: 2021-05-03 浏览量:348 来源:区政府办 责任编辑:王宝新 文字大小:

林玉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街道乡镇、社区村屯对我市全民健身器材维护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全民健身普及深入,很多公共场所都安装了一些健身器材,给当地居民锻炼带来了方便。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及正常的使用损耗,不少器材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

区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立即要求镇、各街道、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安装,谁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排查上报,及时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对部分小区破损器材进行维修更换。

1.对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由属地与物业公司签署维修管理协议,由物业公司定期对本小区内的体育健身器材进行维护及维修。对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社区定期对器材进行检查、清洁及非专业的简单维护,对发现有重大隐患的不能维修无法继续使用的体育健身器材,张贴警示标志并如实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

2.区直部门、国有企业的体育设施按照产权单位对公共体育设施进行管理维护。

截至目前,已排查健身器材1253件,其中损坏140件,并对部分健身器材进行了维修维护,新增健身器材12套。

下一步,我们要采取以下几个方面措施: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及居民对健身器材维护的重视程度和保护意识,让百姓更多的参与社区管理,将百姓的需求和政府管理工作进行有机统一;二是建立定期巡检制度,将器材维护工作作为社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点项目;三是建立器材使用监督机制,鼓励居民对人为恶意破坏、不合理使用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教育。引导群众爱护公物、维护环境,逐步提高市民爱护户外公共健身器材的意识,减少设施损耗,让现有的健身设施能够更好、更长久地服务群众,提升百姓的幸福感

 

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政府

202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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