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整体搬迁花鸟鱼市的建议》(140号)答复

日期: 2021-05-03 浏览量:328 来源:区政府办 责任编辑:王宝新 文字大小:

丁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体搬迁花鸟鱼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了解,花鸟鱼市场位于阜新市园林路,目前已有68家个体户,经营种类包括花卉、观赏鸟、观赏鱼等销售,集宠物、咸淡水族及器材、花卉、盆景、奇石根艺、鸟雀、工艺品等,丰富的经营种类使全市居民可以在细河感受到鸟语花香、奇峰叠翠、鱼乐无穷、花花世界的休闲时光。

近年来花鸟鱼市场出现功能分区混乱、私搭乱建等情况,对附近居民生活、市容环境卫生和城市交通产生了严重影响。为了更好地规范市场,合理解决市场对市民造成的影响,从2019年开始,结合环境综合整治和创卫工作,区综合执法局和区市场监管局加大对园林路的整治力度,通过疏堵结合的办法,对街路两侧违建进行了拆除,对无证无照经营的个体户进行了查处,现在市场周边的交通和环境卫生得到了有效改善。同时,经实地调查了解,该地区个体户没有搬迁的意愿。针对此情况,我区积极谋划部署,结合实际,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加强宣传,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一是通过现场调研和宣传沟通相结合,充分听取附近经营业户和群众的意见,大力开展关于整体搬迁的益处和优势,提高群众和经营业户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增加群众搬迁意愿。二是充分发挥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宣传平台作用,在办理窗口向群众普及持照亮照经营的重要性,使广大公众了解合法经营的具体内容,了解身边经营者无证无照经营的危害,畅通投诉举报平台作用,确保花鸟鱼市场经营者合法经营、消费者放心消费。

二、加强监管,努力优化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离不开良好的监管环境。区有关职能部门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交易野生动物及制品等违法经营行为,对经营商户进行专业指导和行为规范,加强对市场内经营户的教育、管理,形成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同时,针对影响道路交通的问题,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执法行动,再次对占道摆放、出头经营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让经营户和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政府确确实实是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今后的工作打下扎实的群众基础。

 

 

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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