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细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21年预算

日期: 2021-02-26 浏览量:142 来源: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王宝新 文字大小:

一、细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 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

信息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

2、协助做好本级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3、  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

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

4、 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

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

5、 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

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

6、 及时开展走访慰问。

7、 完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 机构设置

       优抚 安置班、双拥办、综合办。

(三)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细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细河区退役军人范围中心机关。

二、阜新市细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阜新市细河区2021年退役军人中心预算.xls


 

三、阜新市细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细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1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细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阜新市细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1006.59千元。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0 千元。

(二)关于阜新市细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千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千元,公务接待费0千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千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千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千元。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

(三)阜新市细河区细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1年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细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1运行经费预算为  20.40千元。

(四)阜新市细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细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为0千元。

(五)阜新市细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1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未制定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政策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政策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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