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6-10 浏览量:834 来源:区营商局 责任编辑:王宝新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完善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服务模式,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按照《阜新市推进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一流设施、一流机制、一流服务、一流效率“四个一流”的工作目标,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在全市率先推进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改革,加快建立区行政服务中心“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审批模式,推进政务服务收受审相互分离、各环节有机衔接,实现由“一事跑多窗”向“一窗办多事”转变,不断提升审批服务标准化、数字化、便利化水平,逐步实现企业群众办事“一张表单,一次材料,一次办好”。
二、工作目标
以“三集中三到位”为基础,推进“无差别受理综合窗口”和重点领域“综合窗口”建设,实行“综合窗口”工作职业化人员与原有人员相结合的用人模式,探索“不见面审批”,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动态调整,深入推进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改革,2021年4月底前,全区政务服务“一窗”受理比例达80%以上。
三、实施范围
区行政服务中心,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及村(社区)智慧政务便民服务驿站。
四、重点任务
1.完善事项办理服务指南。按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颗粒化要求,对应每个业务子项编写业务手册,列明受理条件、申报材料、裁量标准、办理流程、承诺时限、常见错误等要素,并附规范表格和示范文本,描述语言清晰直白,杜绝兜底性条款,做到非专业人员能够准确理解应用。
2.实现前后台收受审分离。前台“综合窗口”人员按照业务手册,开展申报材料形式审查,妥善做好综合受理接件和材料移交,以及咨询服务、预约办事和进度跟踪。后台审批人员负责做好前台业务支撑,规范完成审批工作,及时推送审批结果,实现前后收受审分离、各环节有机衔接。
3.强化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线下在审核申报材料时,自动匹配所需要件并提示审查要点。通过系统整合对接和数据共享,实现在线查验和材料复用。进一步推进电子印章证照应用,对接“好差评”系统,强化电子监察,实现线下综合受理与线上同步办理深度融合。
4.加强工作职责授权管理。按照“综合窗口”运行特点,针对每个审批环节和办理时限,加强审批业务授权管理,厘清前后台业务边界。相关工作职责要以授权委托的方式,由各部门赋予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确保授权到位、责任到人,避免出现管理漏洞和责任真空。
5.严格落实窗口服务制度。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机制,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否定备案”等各项服务制度,积极主动为企业群众想办法、找依据,尽力提供周到、细致、热情服务,让“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成为历史,让政务服务窗口“无权说不”成为常态。
五、窗口设置要求
(一)“综合窗口”设置
以企业群众办好“一件事”为导向,采取“无差别受理综合窗口”“重点领域综合窗口”相结合的模式推进“综合窗口”改革。
1.无差别受理综合窗口。打破部门和专业限制,实现事项办理“多窗变一窗、专科变全科”。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局、区教文旅局、区民政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应急局、区残联等9个部门列为综合窗口部门,设综合窗口2个,为无差别综合窗口。同时,积极推动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社会事务、民生保障、劳动就业、证照办理、农业技术等事项,进驻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及村(社区)智慧政务便民驿站,推行“一窗式”办理和全程代(帮)办服务,不断强化基层便民服务能力。
2.“全市通办”“跨域通办”综合窗口。贯彻落实《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辽职转办发〔2020〕7号)有关要求,以“跨省通办”“全市通办”事项清单为基础,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区域通办”专区,设置“跨域通办”综合窗口1个,实现全区90个事项“跨域通办”事项“单点登陆、全网通办”,对需要现场办理的事项做好线下咨询辅导,有序推进代收代办、多地联办。
3.“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按照全省关于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总体要求,以全市首批推出的12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为基础,以全区9类联办服务事项、34个可办事项为主要内容,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设置1个“一件事”综窗,推进业务系统对接,线上线下相融合,为企业群众提供便捷服务。通过加强部门协同、梳理办事情形、编制事项清单、明确申报要件、再造审批流程、开展业务协同,做到一件事“一次告知、一张表单、一次联办、一次办好”。
4.辅助办理服务窗口。设置发证综合窗口1个,在后台事项审批完成的政务服务事项形成证照、批文后,统一流转至本区域,由发证窗口负责发放纸质批复或打印电子证照;设置邮递服务窗口1 个,处理需进行邮寄的业务;预留公用服务窗口1个,负责办理水、电、汽、暖等相关业务;预留银行窗口,办理涉企涉民开户、存储、咨询等相关业务。
5.惠企政策咨询综合窗口。重点围绕金融财税、节能减排、减税降费、就业服务、招商引资、工业发展、社会保障等领域,将分散于各部门的惠企政策措施向一个窗口集中,开展政策咨询、材料代收,积极引导和服务企业用足用好各项优惠政策。
6.政务信息公开综合窗口。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有关要求,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设置无差别受理综合窗口、跨省通办综合窗口、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辅助办理服务窗口、惠企政策咨询综合窗口、政务信息公开6类综合窗口,窗口工作人员通过劳务派遣方式,按照新的运行机制开展服务。
(二)审批服务专区设置
进一步拓展无差别受理综合窗口,对原有5个重点领域审批服务专区进行“小综窗”改革。
1.商事登记综合窗口。为企业提供设立、变更、注销等各项服务。按照《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进步做好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工作的通知》(辽市监联〔2020〕25号)有关要求,整合企业登记、印章制作、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服务事项和服务资源。强化企业注销涉及的市场监管、人社、税务、商务等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商事登记便利化水平。
2.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打破审批阶段限定,设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无差别受理窗口。制定项目审批全过程一张表单,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实施并联审批,实行一窗综合受理、一单一次提交,一次全程可办。要合理制定相应措施,明确审批材料共享的流转机制和提供综合服务的运行规则,充分发挥代(帮)办服务作用,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
3.市场、人社、社保综合窗口。在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社保局细河分局等审批服务专区进行“小综窗”改革,在综合窗口只提交一套材料、一次性录入,实行无差别受理,避免企业群众反复跑、多头跑。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单位要将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改革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区营商局牵头组织实施,细化工作方案,抓好贯彻落实。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一盘棋”意识,坚持以突出改革成效为导向,加强沟通配合,扎实稳妥推动全区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改革。
(二)强化力量配备
区营商局要以职业化为切入点,配齐配强“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有计划组织全方位、跨领域、多技能培训,确保综合窗口平稳运行,做好组织联办事项办理、协助窗口日常管理等工作。各审批部门要与“综合窗口”通力配合,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要制定相关政策,以待遇留住优秀“综合窗口”工作人员,以培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薪资保障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三)严格督办落实
区政府督查室按照有关工作部署,积极推动“综合窗口”改革,做好监督检查。区营商局要结合全市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进一步强化业务指导、督促检查、考核考评,并对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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