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辽西北战略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1-06-04 浏览量:188 来源:突破辽西北战略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王宝新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突破辽西北战略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落实突破辽西北战略相关工作,承担细河区建设项目的招商、建设、运营的综合服务工作。

(二)负责区项目工作的总体安排,制定工作计划和责任分工、考核验收办法,承担项目建设进度和固定资产投资数据的调度、汇总、通报工作。负责建立项目储备库、项目招商库、投资信息网;及时收集并整理发布项目信息,负责对项目组织审查论证、评估及委托设计部门对重大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的编制工作。

(三)承担招商引资活动、项目考察、洽谈的服务工作,负责对投资项目的立项、论证、审批、管理工作实行全方位服务。

(四)承担信用数据交换平台、信用评价系统及相关网站的完善、运行和维护工作,负责社会信用信息征集、提供平台服务等工作。

(五)承担普查资料的数据处理工作,及时、准确、上报各种统计调查数据资料,负责普查数据的分析、研究工作,向地方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调查资料信息工作。

(六)受司法、行政部门的委托,对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中涉及的各种标的物的价值进行估算认证,负责对各类市场主体价格行为的合法性、价格水平的合理性进行公正性认定等工作。

(七)承担辖区审计系统信息网络的建设、运行、管理与维护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和分析审计相关信息资料,负责对重大审计项目数据采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二、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为进一步理顺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体制,充分发挥事业单位作用,将区突破辽西北战略服务中心由原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区发改局代为管理,现调整为区发改局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三、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调出5人,原因是转为公务员调出1人;调转2人;辞职2人。调入1人,原因是工作需要。退休人员死亡1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758.37千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758.37千元,占收入总计的100%。

(二)支出总计2758.37千元,包括:

1.基本支出2676.87千元,占支出总计的97.0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98.57千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7.76万千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7.55千元,资本性支出14.5千元。

2.项目支出81.50千元,占支出总计的 2.95%。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20年收入与支出相同,为2758.37千元;2019年收入支出为2803.17千元。2020年比2019年减少44.8千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58.37千元,其中:基本支出2676.87千元;项目支出81.50千元。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58.37千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23.41千元,占69.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5.45千元,占17.9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2.31千元,占5.52%;住房保障支出187.20千元,占6.79%。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23.41千元,具体包括:

(1)发展与改革事务事业运行1841.91千元;

(2)其它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81.50千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5.45千元,具体包括:

(1)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41.52千元;

(2)抚恤(死亡抚恤)53.93千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2.31千元;

(4)住房保障支出187.20千元。

三、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会议费支出情况

(3)培训费支出情况

(4)其他对单位影响较大的支出情况

(5)重点经济分类支出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2758.37千元,支出2758.37千元,其中:基本支出2676.87千元;项目支出81.50千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突破辽西北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突破辽西北2020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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