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对河西村退耕还林及高速公路两侧林木进行砍伐更新的建议》(22号)答复

日期: 2020-07-10 浏览量:170 来源:区政府办 责任编辑:王宝新 文字大小:

马世君代表:您提出《关于对河西村退耕还林及高速公路两侧林木进行砍伐更新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请审阅并签署意见:

按照《退耕还林条例》有关规定,在原政策补助期满后,可以进行更新采伐:需个人提出申请,所在村委会出具证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编制采伐更新设计,报经镇林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开具采伐证。且采伐后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更新造林,造林树种需要与原树种一致,确保退耕还林面积不减少。

谨此答复

                          2020年 7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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