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解决河东村农村户口、商业执照、宅基地审批问题的建议》(20号)答复

日期: 2020-07-09 浏览量:476 来源:区政府办 责任编辑:王宝新 文字大小:

代玲梅代表:您提出《关于解决河东村农村户口、商业执照、宅基地审批问题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请审阅并签署意见:

一、关于解决河东村农村户口问题

按照阜新市公安局文件(阜公户〔2008〕115号):“根据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城区平房区居民办理落户手续有关问题的批复》(阜政〔2008〕118号)市局要求,在市政府批复中划定的对于有可能改造的近郊农民平房区户口将继续冻结。具体范围为细河区:北侧至高速路以南,西侧至高速路以东。”

2019年九营子村部分村民就户口冻结解冻问题上访,细河公安局针对四合镇九个行政村户口冻结解冻问题于2019年向区政府、市公安局分别请示,至今没有书面回复。

二、关于商业执照问题

办理商业执照须签订动迁不予补偿的协议问题,此要求是政府有关部门提出,阜新市细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只是按要求执行。

对招商引资企业,阜新市细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设绿色通道,给予帮扶,进一步缩短办照时间,优化营商环境。

三、关于宅基地审批问题

根据阜政〔2011〕57号文件,东洼子村、九营子村、河东村于2011年已被市政府批准列入城中村改造计划,同时冻结户口、宅基地等审批至今。

综上所述,关于解决河东村农村户口、商业执照、宅基地审批的问题,四合镇将继续跟进,积极与细河区公安分局、细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细河区农业农村局沟通协调,密切联系,确保人民群众各项权利和权益得到保障。

谨此答复

                             2020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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