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整合利用全区综合会议场所的建议》(17号)答复

日期: 2020-07-08 浏览量:262 来源:区政府办 责任编辑:王宝新 文字大小:

马婧代表:

您提出关于整合利用全区综合会议场所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请审阅并签署意见:

根据辽宁省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妥推进隐形债务风险红色等级和“三保”重点关注地区防范化解风险的通知》(辽委办发电[2020]19号)其中第六条规定,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属部门不得购置、新建办公用房,除必要的危房修缮外,现有办公用房不得装修。

2019年,我区被省财政厅列入红色债务风险预警地区,债务风险高、还债压力大,按省文件要求,不得对现有办公用房进行装修改造,资金应全部用于“六稳”及“六保”支出。

因此,暂时无法对现有办公场所进行功能性装修改造,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积极对现有的办公资源,特别是具备会议服务功能的场所进行整合,达到资源集约利用,尽最大可能满足两会要求,为代表提供最优的服务,为代表履职创造有利条件。

 

谨此答复

                             2020  7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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