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7-10 浏览量:378 来源:区政府办 责任编辑:王宝新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张健委员:
您提出关于我区老旧小区树木杂乱,存在安全隐患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请审阅并签署意见:
市住建局于2019年6月12日将绿化树木修剪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区,根据区政府会议要求,我区树木修剪及砍伐工作按照属地化原则,由镇、街道、管委会提交申请,将修剪树木审批表报审至区住建局,符合审批要求的予以修剪审批备案,及时通知报审单位进行妥善处理。对于需要砍伐的危险树木则需要镇、街道、管委会报审,经区住建局审核后,报送至市行政服务大厅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自行对辖区危险树木进行修剪或砍伐。下一步区住建将与镇、街道、管委会积极配合,对辖区危险树木进行定期排查,消除危险树木带来的安全隐患。
谨此答复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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