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新海小区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12号)答复

日期: 2020-07-02 浏览量:227 来源:区政府办 责任编辑:王宝新 文字大小:

张世成代表您好:您提出的“新海小区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请审阅并签署意见:

2020年初,我区将新海小区列入细河区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内,并上报上级部门,目前,项目已通过上级审批。

根据《2020年阜新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市城建集团是老旧小区改造主体工程的建设主体,区政府是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工程的建设主体。目前,我区正在运作配套工程项目前期招标手续的办理工作,预计本年8月开工建设,2021年10月前竣工。

您所提出的新海小区目前存在的下水、供热等问题,为配套项目改造内容其中的一项改造任务,外墙保温等问题,为主体项目改造内容其中的一项改造任务,待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启动,将对上述内容进行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后,您提出的问题将得到解决。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