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加强对小区业委会监督管理的建议》(2号)答复

日期: 2020-05-25 浏览量:301 来源:区政府办 责任编辑:王宝新 文字大小:

张明代表:您提出《关于加强对小区业委会监督管理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请审阅并签署意见:

四合镇巩家洼子社区辖区6个小区(万宏自在城、和馨居、印象江南、和平颐泉庄园、枫丹丽都、地质家园)均未成立业主委员会。

其中万宏自在城与和馨居小区居民分别于2019年9月10日和9月25日联名向社区提出成立业主委员会申请,社区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对两个小区进行考察,确定两个小区符合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的要求,分别于2019年的9月26日和10月8日张贴关于成立小区筹备组的公告,根据公告要求到报名结束,两个小区各有6名业主参报,并在大家推荐下进入筹备组,并将名单进行了公示。经调查,这12名业主均未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鉴于此情况,两个小区未能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

其它4个小区均未收到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申请。

谨此答复

                             2020 年 5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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