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4-02 浏览量:363 来源:区政府办 责任编辑:王宝新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陈雨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彻底清理住宅楼梯过道杂物保障消防通道畅通的提案”我们已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请审阅:
区政府高度重视,针对该建议作出如下工作:
一是针对住宅楼梯过道堆放杂物等问题进行排查统计。协调辖区内各物业服务企业与各街道、社区,针对住宅小区内楼梯过道堆放杂物等阻碍消防通道问题的行为进行调查和统计。有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由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统计,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由各街道、社区进行统计。
二是对堆放杂物阻碍消防通道的业主进行劝导。排查阶段结束后,由各物业服务企业和各街道、社区,针对堆放杂物等阻碍消防通道行为的业主进行劝导,使其自行处理阻碍消防通道的杂物等行为。并在小区公告栏与单元门等位置,通过张贴公告、宣传板报和法律法规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令广大业主明白生命通道的重要性。
三是对拒不履行阻碍消防通道行为的业主提起诉讼。协调当地派出所和消防部门,对拒不履行保障消防通道畅通的业主,下达整改通知,如不按期限内处理杂物等行为,对以上业主根据《消防法》、《物权法》和《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提起诉讼至人民法院,根据人民法院的判决,由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强制执行,保障消防通道畅通,保障业主生命安全。
区政府将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工作成果,对处理完毕的住宅小区加强宣传教育活动,尽可能的杜绝楼道杂物堆放现象,保障生命通道的畅通,为住宅小区营造一个温馨、优美、安全的生活环境 。
细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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