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关于取缔临街居民楼下饭店、烧烤店的油烟直排楼下的建议》(36号)答复

日期: 2019-06-21 浏览量:207 来源:区政府办 责任编辑:王宝新 文字大小:

马玉双委员:

您提出《关于取缔临街居民楼下饭店、烧烤店的油烟直排楼下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请审阅并签署意见:

收到马玉双委员的提案后,区综合执法局高度重视此提案。责成分管副局长及时办理并反馈。

针对马委员提出的居民楼下部分饭店、烧烤店的油烟排放问题,我局各中队执法人员对各自辖区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排查工作,对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经营单位要求其定期清洗,对未安装的经营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要求其安装与油烟烟气污染物排放规模相匹配的高校油烟净化设备。安装后排放的油烟是否符合标准,我局无检测权限,建议相关部门进行检测鉴定后,我局将对不符合排放标准且拒不整改的经营单位进行依法处理。

5月6日,分管局长与马委员进行电话回访后,再次按照马委员提出的新问题,关于部分经营单位存在油渍外溢的行为进行治理,责令“天天火锅”、“聚贤楼”、“麦味香春饼”等11家经营单位限期整改。5月15日,经执法人员现场复查,11家经营单位已整改完毕。经分管局长与马委员再次进行电话回访,马委员对我局整治工作表示满意。

谨此答复

                         


细河区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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