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关于提倡发展业主委员会、方便调解邻里关系、业户与物业矛盾,营造和谐社会环境的建议》(10号)答复

日期: 2019-06-11 浏览量:253 来源:区政府办 责任编辑:王宝新 文字大小:

杨宝奎委员:

您提出“提倡发展业主委员会、方便调解邻里关系、业户与物业矛盾,营造和谐社会环境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请审阅并签署意见:

感谢委员对于业主委员会发展的宝贵意见,对于您提出的建议,北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非常重视,我们也将本着以人为本和逐步推进的原则,逐步落实辖区内小区成立、指导、管理和监督等业主委员会的问题。

目前,我街道现下设7个社区,共计21个建成小区。其中11个小区实施市场化正规物业管理;10个小区为无物业管理弃管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为10个,其他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

近年来,我们一直按照《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指导辖区内的建成小区按照相关规定召开业主大会、组建业主委员会。2018年,我街道指导和协助金月湾二期小区、温馨人家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2019年上半年,我街道正在为金羽小区、居园小区、居园A区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换届做筹备工作;同时,准备为枫涛小区和恒大花园小区筹备组建业主委员会。

和谐的邻里关系以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关系,是良好的社会环境的基础,我们会逐步推进辖区内的建成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并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真正意义上让业主委员会起到沟通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纽带的作用,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营造一个良好和谐社会环境。

谨此答复

                                            2019年6月11日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