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4-03-31 浏览量:260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3年,细河区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载体,精心组织,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果明显。
1、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根据细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变动较大的实际,我区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成立了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监察局局长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证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2、《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完善情况。我区已经编制了《指南》和《目录》,根据工作实际,方便群众办事,要求各部门、单位及时更新完善《指南》和《目录》。
3、工作机制、制度规范的建设及落实情况。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区政务公开办全面落实的工作机制。在建立健全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以制度建设促进工作落实,规范和指导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4、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情况。细河区为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将政府信息查阅中心设置在区档案局,2013年,共接待群众查阅人数150余人次。
5、宣传、培训等工作情况。2013年全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活动1次,宣传服务30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1次,培训人数27人次。参加省级政务公开培训班1次,培训人数6人次。
二、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013年,细河区组织各部门、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发〔2013〕46号)、《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阜政办发〔2013〕63号)精神,深入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公开责任,落实重点内容。同时加强网站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制定考核标准,加强监督检查。
细河区将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载体,按照“整合网络资源、合理设置首页、调整相关栏目、突出重点内容、明确各自责任”的建设思路,建设区政府门户网站。全年集中展示重要政府信息165条,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要。
三、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
2013年,细河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3〕61号)文件精神,周密安排部署该项工作,主动建立发布机制,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功能,拓展公众互动渠道。
通过省民心网解答群众密切关注的政策咨询,全年共受理民心网政策咨询20件,涉及学区划分、医疗保险、契税返还等多个方面,及时答复率与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全部被省民心网评为五星件。承办市政府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交办的各类信件547件,办复率100% ,办结率95%,满意率90%。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9条。主要包括: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数据、区政府实事项目等。区政府及各部门向区政府信息查阅中心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38条。
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为区政府门户网站、细河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栏及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已及时进行了答复。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细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通过一年的努力,细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效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有些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渠道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尤其是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等重点公开的内容及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
下一步,我区将通过以下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一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区将继续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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