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河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 2024-08-26 浏览量:126 来源:细河区司法局 责任编辑:张庆鹏 文字大小:

2023年,细河区委、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落实《细河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细河区2023年推进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具体举措》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稳中有序、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落实《细河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带头抓好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印发《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工作方案》,制定《全区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注重学好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党内法规、党内规范性文件。二是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落实《阜新市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试行)》和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区司法局制定全区学法工作计划,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同步组织各党(工)委、党组深入学习。通过政府常务会、党组会等多种形式学习讨论法律法规,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证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三是申报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推动法治建设重点项目针对涉诉涉访、矛盾纠纷排查、基层调解等方面,打造细河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一站式”工程,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整体进驻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法院、公安分局、人社局、住建局、民政局等19个重点单位安排人员常驻,打造特色调解室16个,速裁法庭2个,推动全区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

(二)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一是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区编办、区营商局建立权责清单协调联动机制。严格实施行政许可清单2022版,做到清单之外无实施行政许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为项目单位减流程、减环节、减时效、减手续极大的简化企业备案办理程序,方便了群众办事,做到了“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二是推进基层服务设施有序建设。制定《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实施方案》,组织镇街管委会、52个城市社区及10个村相关工作人员集中进行业务培训,掌握自治事务权责清单和协助政府工作事务清单。健全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康养有机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模式,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为社区70岁以上老人免费发放6965个防走失、防意外手环,为13家养老机构发放39台指夹式血氧仪,实现了细河区养老机构配备指夹式血氧仪全覆盖。三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力推进“减证便民”行动,规范“告知承诺”相关制度,研究制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事项清单77个,事项全部通过市级验收合格。加快推进“容缺受理”改革。制定《细河区容缺受理制度》,规范《容缺受理通知书》《容缺受理承诺书》,依托一体化平台依申请类事项,全面维护容缺受理事项相关要素,对承诺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规范、公布“容缺受理”事项535项。四是持续推进“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建设,争创首批“清风窗口”9个。会同全区22个部门,编制完成《细河区办事不找关系指南》,涵盖办事不找关系服务事项238项。积极推进“办事不找关系”向镇街管委会和村社区延伸,将涉及民政、人社、残联、住建、教育、公安等群众办事较多的120个事项,编制《细河区办事不找关系指南(便民服务事项)》,并在阜新政务服务网公开公示。

(三)规范建设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一是落实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加大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力度。制定《细河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细河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作主体清单》,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布,严格落实“一单十五项”。年初至今,全年审核合作协议、招聘方案等共计12件。二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综合窗口”改革,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设置无差别受理综合窗口,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设置“跨域通办”、“一件事”、异地代收代办等特色窗口及市场、工改、商事登记、人社、社保、税务、电业等各专门窗口,政务服务实现提档升级,营商环境得到持续优化。强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开启民营企业控告申诉“绿色通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60余次。持续开展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全年清偿欠款1.15亿元。三是高质高效完成督察整改工作。制定《细河区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推进工作方案》,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推进工作方案》。区法治建设办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整改任务分工清单确定的94项任务内容、224项工作措施,逐项完成整改,完成率100%。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依法决策。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严格落实《细河区人民政府现行工作规则》,坚持按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了解各方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意见的制度,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做到“既出庭又出声”。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我区现有法律顾问2名,公职律师4名,在参与政府和部门的制度建设、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023年,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诉讼、信访工作会、法律咨询意见、合法性审查、听证会合计50余次。三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充分听取公众意见的制度。贯彻执行《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征集细河区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项目的通知》,畅通公众参与重大决策的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一是落实市司法局组织的“大整训、重统筹、强优化”行动。制定《全区行政执法队伍“大整训、重统筹、强优化”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建立行政执法统筹机制工作方案(试行)》,实行“日报告、周统筹、月总结”机制,进一步解决全区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二是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质效。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大整训、重统筹、强优化”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专题培训活动,培训人员覆盖行政执法工作人员150余人,设置思想政治、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军事训练、职业道德教育、廉洁自律教育等多方面课程,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组织报送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并将执法工作情况报送司法局备案。开展行政执法卷宗评查工作,召开工作部署会1次,对5家执法单位22本执法卷宗进行评查,并对卷宗材料完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证件资格考试工作,共有90名执法人员报名。区司法局对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定期组织报送典型案例。区市场监管局对3起案件进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报送典型案例3例,并在人民日报等公众号发布。四是开展重点领域执法工作。2023年,针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经营机构、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等领域开展执法检查,累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700余次,移送公安部门调查案件4件,通过加强“行刑衔接”,为农民工群体追回工资18万元,打击了恶意欠薪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震慑效果。

(六)强化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加大对社会组织发展的引导和支持力度,动员全区积极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一是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加大对《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通过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组成小分队,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海报、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形式,加深群众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解,提高辖区居民应对突发事件安全意识。二是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类分级政策。重点做好各类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工作。完善全区三级预防保健网络,制定落实疫情登记和报告相关制度。区级以上医院和中心均实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制度,辖区内13家传染病诊疗机构,医疗机构网络正常运行率、机构网络及时报告率、及时审核率、有效证件号完整率、综合率均为100 %。严格执行养老机构、公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相关制度,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应急处置措施。三是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制定细河区值班管理办法,着力提高信息报送质量,严守重要紧急信息“八个必报”,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客观”原则,做到内容全面、文字精炼。坚持信息归口管理,做好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公布。

(七)有力推进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建设,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区法院、细河公安分局、区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四所一庭”联动 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四所一庭”各自职能优势,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齐抓共管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合力,努力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在信访前、发案前、诉讼前。二是充分发挥调解制度优势。加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工作,夯实矛盾调处基础,实现调解组织全覆盖。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7人,在细河区社会综合服务中心设置个人调解室3个、行政调解室1个,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已实现了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基本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遍布城乡、扎根基层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体系。2023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1件,调解1件。细河法院受理诉前调解2627件,结案2627件,调解成功1770件,调解率67.38%,诉源治理成效进一步显现。司法局受理法律咨询128件,受理调解案件82件,调解成功82件,调解率100%。三是多措并举推进“反诈防骗”工作细河公安分局依托反诈预警平台针对群众关心的电信诈骗问题进行拦截和有效预警,经过处理后提交反诈预警平台,并且指派民警通过电话或上门开展劝阻,原则上要做到面对面。今年以来,分局反诈中心成功为百姓挽回损失115.86余万元,超前预警、劝阻受骗群众115062余人次。

(八)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力度,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落实依法行政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法治工作责任分工,将学法学习计划纳入到党课学习计划,做到法治建设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建设,接受社会监督。各部门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发布政策法规、办事指南、通知公告等。二是依法开展政府督查工作,积极提升督查工作的实效。认真贯彻《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制定并严格执行细河区政府督查工作方案。明确全年督查工作内容,规范督查工作流程,把督促检查抓落实贯穿于政府工作全过程,2023年完成市政府主要领导督办事项16项,办理“互联网+督查”群众诉求9件,区政府办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对群众诉求予以彻底解决。开展环境卫生政治专项督查,制发环境卫生检查情况通报12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督查,推动解决辖区高层住宅消防安全隐患60余项。三是用好执纪问责督导“红牌”。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督察工作办法》、《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细河公安分局依据《阜新市公安局细河分局民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健全以单位一把手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面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诫勉或免职,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一律严肃查处。

(九)加大法治宣传工作力度,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细河区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3年细河区区直及市直驻区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压实普法责任,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督促指导各单位认真落实普法工作。二是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活动。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宣讲、执法人员基层宣讲等形式,结合法治工作实际,广泛开展专题式、研讨式、座谈式学习等方式开展宣讲,注重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宣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进基层、走进一线、走进群众。组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区委宣讲团,已开展宣讲300余场次,受众3万余人次。三是强化节点、分类宣传。“3·8”妇女节、“3·15”“12·4”国家宪法日、行政复议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依托V细河微信公众号,线上+线下、传统媒体与新型融媒体结合,开展形式创新、内容新颖的普法宣传工作,累计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资料7000余份,制作宣传展板300余块、解答公民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有效提高全区居民法律知识知晓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法治学习不够系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知识特别是新的法律法规的组织学习还不够全面系统,法律知识结构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是践行法治思维不够积极主动和一以贯之。常态化研究推进法治建设不够经常,专题筹备召开的会议不多,事前准备不够充分。有时为快速推进工作见成效,法律程序不够严密。

三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工作落实、推进和成效不平衡,工作制度机制有待完善,法治建设能力和水平尚有不足。

三、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我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将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获得感、满意度。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抓牢政治建设。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法治思维,全面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二是坚持依法履职,抓实服务大局。依照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备案管理事项清单,除特殊事项外,全部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制度。

三是坚持群众至上,抓细为民举措。创新服务举措,加快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诉源治理,最大程度方便群众诉讼,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四是充分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抓牢调解组织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处制度,大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使矛盾纠纷早预防、早发现、早解决。

五是坚持从严管理,抓硬队伍建设。坚定不移加强队伍建设,练好、用好调查研究本领,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决策办事的依据、改进工作的方向,不断推动转观念、提能力、强作风、抓落实,持续打造过硬执法队伍。

六是畅通社情民意诉求渠道,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让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公开透明运行。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