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5-27 浏览量:197 来源:细河区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庆鹏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和《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相关规定,结合细河区应急管理局监督检查职责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及时发现整改安全隐患,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运行。
第一,将各类事故指标控制在市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二,实现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100%、举报案件查处率100%、已查明安全隐患的责令整改率、到期复查率100%、已查实违法行为查处率100%、行政处罚案件按期结案率100%;
第三,实现无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第四,推动“两法衔接”取得新成效,保障安全生产领域刑事案件移交质量。
第五,执法检查与服务指导相结合,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统一部署
将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单位和重点违法行为纳入监督检查计划,计划执法与专项执法相结合,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程序,加大对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的查处力度,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依法严惩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二)做好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
以组织专项和重点执法检查为突破口,以日常执法检查为抓手,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各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社会氛围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结合安全生产执法警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积极开展有关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始终保持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努力营造群防群治事故隐患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执法人员数量及监督检查日的确定
(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测算
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4人(包括公务员2人、应急中心2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
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251)×执法人员数量(4)=1004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的确定
1.实施行政许可与行政审查、审批30个工作日;
2.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60工作日;
3.安全生产举报查处48个工作日;
4.参加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构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48个工作日;
5.事故隐患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48个工作日;
6.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36个工作日;
7.开展机动执法和联合执法40个工作日;
8.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8个工作日;
9.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48个工作日;
合计366个工作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
1.机关值班48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96个工作日;
3.病假、事假40个工作日;
4.检查指导镇、街道、管委会安全监管执法机构工作16个工作日;
5.人员休假45个工作日(15天×2+10天×1,5天×1);
6.参加党群活动48个工作日。
合计293个工作日。
(五)执法检查工作日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1004)-其他执法工作日(366)-非执法工作日(293)=345个工作日
四、重点检查安排
1.对非煤矿山企业,年内检查至少覆盖12次。
2.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及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年内检查至少覆盖4次。
3.检查金属冶炼、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等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对金属冶炼、涉氨制冷监管企业,年内检查至少覆盖12次;对其他企业年内检查至少覆盖2次。
4.开展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应急管理制度、预案、培训、演练、应急物资、装备的执法检查抽查,检查率100%。
5.对企业三类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年内检查不少于2次。
五、重点监管企业和检查频次(见附件1~附件3)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制度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忠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重要措施,对于规范和促进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全局执法人员务必将思想统一到局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谁执法,谁负责”的要求,主动加强相关法规政策、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升执法水平。局领导在加强组织领导的同时,要带头执法,率先垂范,确保监督检查计划顺利完成。
(二)严格落实任务。按照安全监督执法检查进度推进相关执法监察工作,合理安排监督检查时间、频次,注重执法方式、方法,执法人员按照计划安排开展检查和执法,确保顺利完成执法监察任务。
(三)规范执法程序。全体执法人员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开展执法活动,按照《三项制度》的有关要求,全面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程序,提高执法监察水平,有效防范安全生产执法办案的法律风险。全体执法人员要坚持寓服务于执法的理念,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在从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的同时,积极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四)推动“两法衔接”。结合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对于涉嫌触犯刑律,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及时按规定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依法用好、用足法律手段,充分发挥刑事手段对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威慑力,保持对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五)推进系统应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执法信息联网直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人员保障,严格按照联网直报系统有关文件的通知精神,确保数据直报的及时性、准确性。
(六)强化监督考核。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的内部监督,做好年度监管执法计划和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情况,发挥好法制审核把关作用,及时监督纠正执法监察中存在的问题,防止出现程序违法、法律适用错误等现象,不断规范和改进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
(七)规范计划调整。本计划依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编制,经局领导集体讨论后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应急局备案。实施中,确需对执法计划进行重大调整,并符合《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在做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重新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执法计划进行部分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及时制作有关文件,存档备查。
附件1
非煤、危化重点监管企业
序号 | 企业名单 | 类型 | 检查时间及户数 | 工作日 |
1 | 阜新市细河区通达铁选厂尾矿库 | 非煤 | 每月度检查2户次 | 48 |
2 | 辽宁太克液压机械有限公司(铁矿)露天采场 | |||
3 | 阜新市彩维加油站 | 危化经营 | 每季度检查19户次 | 152 |
4 | 阜新天惠石油化工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 |||
5 | 阜新北方燃气有限公司加油加气站 | |||
6 | 阜新市九营子北洋加油站 | |||
7 | 阜新鑫成工贸有限公司加油站 | |||
8 | 阜新明大加油加气有限公司 | |||
9 | 阜新中信加油加气站 | |||
10 | 阜新宝来石化产品有限公司 | |||
11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阜新中华路加油加气站 | |||
12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阜新四合路加油站 | |||
13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阜新迎宾大街加油加气站 | |||
14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阜新销售分公司高速路加油站 | |||
15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阜新销售分公司玉龙路加油加气二站 | |||
16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阜新销售分公司开发区加油三站 | |||
17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阜新销售分公司开发区加油站 | |||
18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阜新销售分公司开发区加油二站 | |||
19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阜新销售分公司铁西二加油站 | |||
20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阜新销售分公司东风路加油一站 | |||
21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阜新销售分公司玉龙路加油站 | |||
22 | 阜新兴阜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 烟花爆竹 | 每季度检查1户次 | 8 |
附件2
制造业重点监管企业
序号 | 企业名单 | 类型 | 检查时间及户数 | 工作日 |
1 | 阜新顺康铸业有限公司 | 金属冶炼 | 每月度检查2户次 | 48 |
2 | 阜新金石工业有限公司 | |||
3 | 阜新大红门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 涉氨制冷 | 每月度检查1户次 | 24 |
4 | 阜新市海华鑫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轻工 | 每半年度9户次 | 36 |
5 | 阜新市瑞轩蔬菜批发市场 | 涉氟制冷 | ||
6 | 辽宁广厦钢结构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机械 | ||
7 | 阜新市天琪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 机械 | ||
8 | 阜新封闭母线有限责任公司 | 机械 | ||
9 | 阜新天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建材 | ||
10 | 阜新汉石科技有限公司 | 建材 | ||
11 | 阜新和美防爆电器有限公司 | 机械 | ||
12 | 阜新市细河区源平实业有限公司 | 机械 |
附件3
2024年度细河区应急局重点监管企业执法检查计划表
名称 | 非煤、危化监管 | 综合监管 | 备 注 | |||
一季度 | 1 | ● | ◆◇ | ▲★ | ☆ | 1、以下符号代表各类企业检查代码 ●非煤矿山企业 ◆危化经营企业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冶金企业 ★涉氨制冷企业 ☆其它工贸企业(除冶金、涉氨、粉尘涉爆外) 2、企业代码对应季度、月份为检查频率 |
2 | ● | ▲★ | ||||
3 | ● | ▲★ | ||||
二季度 | 4 | ● | ◆◇ | ▲★ | ||
5 | ● | ▲★ | ||||
6 | ● | ▲★ | ||||
三季度 | 7 | ● | ◆◇ | ▲★ | ☆ | |
8 | ● | ▲★ | ||||
9 | ● | ▲★ | ||||
四季度 | 10 | ● | ◆◇ | ▲★ | ||
11 | ● | ▲★ | ||||
12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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