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1-24 浏览量:121 来源:细河区民政局 责任编辑:张庆鹏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老年人能力评估项目
二、服务内容
老年人能力评估按照国家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开展评估认定
三、委托运营主体要求
1、开展评估工作的机构应为依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2、开展评估工作的机构应至少配置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
3、评估人员是由评估机构派出,应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符合《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要求,经过理论和评估实操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能够运用评估工具及方法,对评估对象的能力实施具体评估的工作人员。
四、委托主体
阜新市细河区民政局
五、材料提交时间
报送时间:2024年1月24至1月30日,每天08: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向的单位于2024年1月30日下午17:00前至细河区民政局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 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评估方案、报价单、资质证明、承接履历等相关内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泰宁
联系电话:0418-3968606
联系地址:阜新市细河区民政局
阜新市细河区民政局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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