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河区四季度直达资金情况

日期: 2024-01-24 浏览量:68 来源:细河区财政局 责任编辑:张庆鹏 文字大小:

一、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一)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情况。

   细河区财政争取上级直达资金共计16955.4万元,已下达16955.4万元,其中: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4133万元,用于“三保”支出,保障工资民生运转,指标已下达到预算单位。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专项资金362万元,指标已全部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2492.7万元,已全部下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795万元,指标已全部下达。城乡义务教育经费1716.48万元,指标已全部下达。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39.9万元,指标已全部下达。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941万元,指标已全部下达。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394万元,指标已全部下达。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300.66万元,指标已全部下达。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22.19万元,指标已下达。优抚对象补助经费545.1万元,指标已全部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2101万元,指标已全部下达。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万元,指标已全部下达。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115.83万元,指标已全部下达。林业改革资金8.1万元,指标已全部下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5万元,指标已全部下达。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92.93万元,指标已全部下达。学生资助补助33.91万元,指标已全部下达,危房改造资金5.6万元,指标已全部下达。疫情防控财力资金2659万元,指标已全部下达

  (二)新增财政资金监控系统运行情况

细河区新增财政资金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全部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实现资金全链条、动态化的跟踪监控,保证了资金及时高效安全下达使用。系统数据采集填报及时、相关数据及时共享、准确掌握资金分配和资金流向。细河区财政部门依托监控系统建立了常态化监督和预警机制,对预警事项组织核查,保证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偏差。

 

 细河区财政局

 2024124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