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11-05 浏览量:221 来源:细河区住建局 责任编辑:张庆鹏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申请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人能够并且只能够申请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1.具有我市城镇常住户口,被认定为城市低保户一年以上的无房家庭;
2.具有我市城镇常住户口,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全市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80%且家庭资产核定不超过15万元的中等收入以下无房家庭;
3.毕业后三年内就业,与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用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无住房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生;
4.持有我市居住证,在阜新市城区或县城连续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与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用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无住房非本市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材料:1.《阜新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或申请家庭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家庭所有成员的身份证、低保证、学历证明;3.申请人或申请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证明;4.申请人或申请家庭所有成员的住房情况证明材料;5.用工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和社保参保手续;6.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担保书;7.申请人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请流程和办理时限:(见附件1)
申请受理机构:街道
受理地点:街道
咨询电话:细河区住建局0418-3999236
监督电话:市住建局房管科3308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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