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8-22 浏览量:244 来源:细河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徐杨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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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五、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区机关事务管理及后勤保障服务、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制定全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规划、制度以及相关规定,并负责统筹组织指导实施;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节能规划、能源消耗定额并督促检查执行落实情况。
负责协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受理全区政务公开方面的投诉;组织、指导全区地方志工作,拟定细河区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负责受理对政府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投诉、意见和建议。
负责法律、法规咨询服务等工作。受司法部门指派,负责法律援助案件初审工作。
负责餐饮服务业案件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负责餐饮服务业领域跨区域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负责对全区重大活动或重要公务接待餐饮服务监管及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国家、省、市食品监督抽样及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负责食品、药品等监督管理、违法行为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专利行政执法和维权援助工作,负责查处专利案件、调处专利纠纷,指导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举报投诉工作。围绕知识产权强区战略实施,为全区开展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等研究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宣传、人才培训等技术创造、保护、运用的研究与推广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1.综合部
2.机关事务管理部
3.政务公开与市民投诉服务部
4.法律援助服务部
5.市场监督执法部
第二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100.1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00.1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9.9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0.2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二)支出总计1100.1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053万元,占支出总计95.7的%。主要是为工资福利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2.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3.54万元。
2.项目支出47.1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3%。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00.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053万元,项目支出47.11万元。2020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00.1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8.89万元,占8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01万元,占9.8%;卫生健康支出33.76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39.25万元,占3.5%;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30.2万元,占3%。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8.89万元,具体包括:
(1)事业运行871.97万元,主要是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01万元,具体包括:
(1)事业单位离退休7.29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取暖费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0.72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缴纳养老保险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33.76万元,包括:
(1)事业单位医疗33.76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缴纳医疗保险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39.25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39.25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30.2万元,具体包括:
抗疫相关支出30.2万元,主要是用于抗疫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4.13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1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万元,其中:人员经费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劳务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财政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未参加预算绩效管理考评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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